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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20日 星期一

20170228 吊嘎阿媽媽



提醒自己~~

1.表面很多時候不是事實。

暴力,虐待這些字眼,從表面上很容易理解,但在實務上卻有很多模糊之處。

看到不合常理的地方,進行適當通報,再由社工師進一步確認評估,絕對有其必要。

但直接放上爆料公社,無法苟同。

2.客觀態度很重要。

社工師進行訪視是職責所在,但不曉得“定罪論”是怎麼出現的。

我認為在沒有確切證據前,任何父母聽到這些字眼都不會舒服的。

或許,自己很多時候也會不小心踩到當事人的紅線。

3.別拿你的腳,去穿別人的鞋。

文化有其獨特性,多些理解有其必要。

每對父母都有自己所認同的管教方法,只要不踰越法律範疇,旁人是很難改變的。

但,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絕不容許。